电视剧立项未转让,能否成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定抗辩事由? 文/汐溟当事人联合投资,合作拍摄电视剧。合作之前,电视剧已经由一方立项,双方约定签约后办理立项转让手续。若立项未转让,另一方能否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出资义务?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?约定2018年6月23日,甲乙签订影片联合摄制合同,A条约定,该剧由乙向国家广电主管 电视剧 甲乙 报审 义务 抗辩权 2025-08-29 14:38 3